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对海俊物业开展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工作的公告

2019-11-26 浏览人数:15282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广州市海珠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近期拟对下属企业广州市海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俊物业)开展清产核资及专项审计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争价格最优原则选聘审计中介机构,现诚邀经验丰富、实力雄厚的中介机构参加本项目的竞争价格最优的公开投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查对象和主要要求
(一)核查对象:广州市海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核查内容:对海俊物业的各项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以及国有授权经营物业收益进行审计披露。清产核资基准日2019年9月30日,海俊物业资产总额约997万元,营业收入约1300万。
1.对海俊物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2.核查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清产核资要求进行分类排队,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3.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对海俊物业管理的属于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物业的经营收益情况进行披露,确认自2006年1月起实际授权经营的物业至清产核资基准日止,逐年的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情况并出具审计意见。
(三)时间安排:自签订业务约定书之日起45日内出具正式报告完成清产核资和审计工作,并出具《清产核资报告》和《管理建议书》。
二、竞标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 标书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日下午17:30止。 
(二)报送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金龙大厦6楼财务结算中心。 
(三)竞标人需递交以下密封投标材料:
1.加盖事务所公章的项目审计工作方案。方案中必须包含愿意参与审计内容的意向,拟安排审计项目经理及团队人员介绍,预计审计时间,工作预案,进场安排,以及曾参与海珠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案件的情况介绍。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加盖事务所公章的报价单。交通住宿费自理。
5.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的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持续经营三年以上之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其他事项 
(一)会计师事务所因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检查报告,造成相应后果的,应承担相应和连带的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上述公司的会计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公开和另行使用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相关事项及成果。
(三)参与竞标的单位于竞标当日前将竞标材料密封加印(一式一份)报送我司财务结算中心。我司将按照规定程序确定中标单位后,电话告知竞标结果,之后再由海俊物业与中标单位签订相关业务约定书。 
(四)本公告信息在广州市海珠科技创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或公众号发布公开征集审计机构对海俊物业开展清产核资审计的工作公告信息,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84399361 。





                         广州市海珠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6日

附件:审计业务约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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