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创集团副总经理李欣带队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2020-01-21 浏览人数:4418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第四季度及2020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海创司〔2019〕119号)的文件精神,近日,海创集团副总经理李欣带领第四专项检查行动组前往已接收移交物业片区(华洲街道、南洲街道、琶洲街道)、广州广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华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华德汇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本次行动检查各类场所共12处,其中发现安全隐患3处,要求现场立即整改0处,共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如下:

 1.华洲路88号自编之三,目前用作食品仓库。检查发现仓库内两个消防栓无水袋。

 2.土华崇善左横二巷10号,目前分租给四个租户,用作制衣作坊。检查发现,一楼两间租户在物业内增加阁楼,用作居住使用,并在物业内使用明火。

 3.浦南直街20号,目前用作小商铺。检查发现,该物业二、三层用作住宅,并在物业内使用明火。

 针对上述安全隐患,已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于2020年1月底前完成整改。

在广州广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华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华德汇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安全检查中,未发现有安全隐患。

专项检查行动组在检查过程中强调要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制度和落实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海创集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海创集团 谢诗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