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创集团副总经理罗铮带队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2020-01-21 浏览人数:4887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第四季度及2020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海创司〔2019〕119号)文件要求,近日,海创集团副总经理罗铮带领第五专项检查行动组,到广州市海珠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广州市海创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区新滘经济发展总公司、广州市海珠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琶州园区)、江南大道北1-38号(婚纱街商铺) 、基立下道3-5号、素社二巷、素社东街自编物业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各类场所共40处,发现隐患2处,要求现场整改隐患2处,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0份。

检查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一、敦和路57号(原百事公司厂房,现由新滘公司收回),发现灭火器已过期和配备不足现象,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新滘公司更换和增加合格的灭火器;二、江南大道北32号之一商铺的消防安全通道摆放大量杂物占用逃生出口,检查行动组向商铺店主强调要提高安全意识,并责令对该隐患现场整改。(海创集团 萧德庆)